关于举办江苏省NFTE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省职教学会发布时间:2010-10-10浏览次数:1229

各市教育局职社处,各职业学校: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要求,并明确指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为落实十七大精神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职业教育创业行动工程的意见》,推动我省职业学校进一步开展创业教育,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美国国家创业指导基金会(NFTE)、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和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联合举办江苏省NFTE创业教育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创业教师培训班由美国国家创业指导基金会认证创业师资培训师(CETI)主讲,帮助职业学校的教师学习借鉴美国国家创业指导基金会创业教育的理念、内容和方法,提高从事创业教育的师资水平,进而为职校学生提供实用的创业教育。

  二、培训对象

  江苏省职业学校(包括中职和五年制高职)从事创业教育的骨干教师,各校限报1-2人。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本次培训共分为两期,第一期面向中职教师,第二期面向五年制高职教师,培训时间分别为:

  一期:2008年7月11日-7月18日

  二期:2008年7月22日-7月29日

  学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期次报名。

  培训地点为南京。

  四、相关费用

  培训费500元,会务费及住宿费1350元(南京市内学校不住宿者免交住宿费)。

  五、证书获得要求

  所有参与培训的职校教师需达到以下要求,方可获得“美国国家创业指导基金会创业师资培训结业证书”。

  1.全程参加创业师资培训(出满勤);

  2.作业和商业计划书合格;

  3.试讲合格。

  培训之后,通过进一步的实践考核,教师方可获得“美国国家创业指导基金会认证创业教师资格证书”(CET证书)和中国职教学会培训交流部培训证书。

  六、培训要求

  1.各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安排本校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师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的教师要安排好手头的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培训。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最好能够先了解一位创业者的创业经历,完成创业者的商业计划书。

  七、报到事宜

  报到时间:一期:7月10日下午15:00-17:00,

  二期:7月21日下午15:00-17:00,

  报到地点:南京市“都市客栈”宁海路店

  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17号(省高院南侧)

  电话:025-83236777

  可在南京火车站乘13路车到云南路站下,步行前往。

  八、其它

  各职业学校务必于6月30日前将回执以传真、电子邮件或挂号信方式进行确认。

  联系人:卞凌晶

  电话:025—83308083 13913040196

  传真:025—83308083 E-mail:blj.jstve@163.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职社处转 省职教学会秘书处 邮编:210024

                               中国职教学会培训交流部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江苏泽业教育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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