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9年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要求,现将部分专业竞赛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筑
为方便各地区建筑测量放线参赛选手携带仪器,现将建筑测量放线选手分组情况进行公示(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配带仪器。
二、艺术
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项目的教师组的参赛选手需在检录进赛场时上交作品光盘,请在光盘封面上标注:姓名、所属学校、作品名称。
三、化工
化学检验技术评分细则(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测量放线分组表
2.化学检验技术评分细则
江苏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